浙江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办法
日期:2018-01-12
为规范本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行业自治和民主管理,促进本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一)本会换届选举遵循“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进行。
(二)换届选举工作接受省民政厅与省统计局的指导和监督。
二 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
(一)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建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换届选举各项事宜。
(二)换届选举工作小组提出换届选举工作预案,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
(三)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对本届理事会和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组织起草提交理事会或会员大会议审议和换届选举过程中备用的文件,主要包括:
1、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
2、《章程》修改草案;
3、《换届选举办法》(送审稿);
4、制作《选票》和《选举检票结果统计单》等。
(五)向省民政厅和省统计局上报协会换届选举预案,在预审通过后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三、新一届协会各组织机构的组成
(一)本会新一届协会各组织机构根据本会《章程》设立,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
相对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是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相对监事会的组成人员是监事、监事长;相对秘书处组成人员是秘书长、副秘书长。
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监事会成员的职数按照《章程》规定执行:理事为会员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一般不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监事会成员3名(含监事长,下同)。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中,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非理事会员参加。
四、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产生办法
(一) 候选人产生办法
1、理事、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省协会向全体会员发放《省协会本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征询推荐表》,请会员推荐理事候选人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2)省协会秘书处汇集推荐结果,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理事和监事会成员当选条件与相应名额的差额数,提出本届理事候选人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
(3)上届理事会根据秘书处提交的初步名单,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形成下届理事候选人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下届一次会员大会正式选举。
2、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候选人产生办法:
(1)、由上届会长会议按照本会《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和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职位当选条件,提出协会下届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初步名单,提交上届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
(2)上届理事会根据会长会议和常务理事会所提交的初步名单,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下届协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下届一次理事大会正式选举。
(二)选举方式
1、理事:由协会下届一次会员大会根据上届理事会提交的下届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下届一次理事大会根据上届理事会提交的下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会长、副会长:由下届一次理事大会根据上届理事会提交的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建议名单,以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从中介机构中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产生的副会长,由下届一次理事大会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4、监事会成员:由下届一次会员大会根据上届理事会提交的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以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5、秘书长:由下届当选会长提名,下届一次理事大会表决通过聘任。
(三)检票计票规则
1、协会换届选举只能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方式进行,不采用通讯方式。
2、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有效。
3、候选人应获得全体会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方能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得赞成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场对得票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4、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一张选票中所选总人数多于应选总人数的无效。
5、选举投票结束后,计票人汇总并填写选举检票结果统计单,以及监票人审核后均须在统计单上签名。
五、当选本会理事及以上成员的基本条件
当选本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除遵循《章程》规定的条款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要素:
(一)当选理事的基本要素:
1.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
2.适当考虑地区之间的合理布局;
3.适当考虑专业分类;
(二)选举常务理事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具有大局观念;
2.热衷统计信息调查服务事业,思路清晰,所在企业发展状况良好;
3. 诚信敬业,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反映,在本行业有较好影响;
(三)当选会长、副会长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具有大局观念;
2.热爱统计事业,对发展统计信息调查服务具有强烈的愿望和意识;
3.诚信敬业,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反映;
4.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在全行业享有较高威望;
(四)当选监事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令,热爱协会工作,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和善于反映意见;
2、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了解与本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熟悉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信敬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反映;
(五)当选秘书长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具有大局观念;
2.热爱统计信息调查服务事业,具有为广大统计中介服务的意识;
3.熟悉统计调查业务,并具有适应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和实际操作能力;
六、换届选举大会一般议程:
(一)召开会员大会(召集:本届理事会)
1、会长代表本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本届理事会作《章程》修改草案说明;
3、本届理事会作协会换届选举办法(送审稿)说明;
4、表决通过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表决通过《章程》修改草案和《换届选举办法》(送审稿);
5、表决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6、本届理事会向大会介绍下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
7、投票选举协会下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成员;
8、监票组计票并大会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
9、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读新当选的下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成员选举结果。
(二)会员大会休会,召开下届一次理事会议(主持: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1、换届筹备小组介绍上届理事会提交的协会下届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
2、投票选举协会下届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
3、监票组计票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计票情况;
4、主持人宣布下届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选举结果;
5、新当选会长提名,会议表决通过聘任制秘书长。
(三)继续召开会员大会(主持: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1、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新当选的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2、省社团管理局代表讲话;
3、新任会长讲话;
4、省统计局领导讲话;
5、主持人宣布换届选举大会闭幕。
七、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行业协会在选举结束后,要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内容包括:
(一)登记管理机关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
(二)换届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及发布的有关选举文件;
(四)参选会员代表登记册;
(五)上届理事会成员名册;
(六)下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监事会成员、秘书长候选人提名的资料、纪要;
(七)选票及检票结果统计及选举情况报告单;
(八)新当选的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名册;
(九)换届选举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任期和离任审计结果、《章程》修改草案、换届选举法办法等);
(十)会员大会会议纪要及选举工作总结;
八、换届选举结果的登记备案
按省民政厅印发的《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业务规程》,协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在省统计局审查同意之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省民政厅民间社团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